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

  • 2009.11.02
  • 部门动态

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30 来源: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者: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

 

各高校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和毕业生的派遣工作,我中心将对各高校上报的2010年毕业生(不含毕业研究生,下同)资源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认真核对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中本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特别是:总人数、姓名、性别、专业名称、生源地等)。如有错漏,请及时修改或增加数据。
   
    二、请各高校通过院校端对本校毕业生的资源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信息,请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如因姓名、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的,请各高校自行在院校端中“学生数据管理”菜单下的“数据新增、修改与删除”功能中更正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即可,不需提供材料。

    (2)学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延迟到2010年毕业的,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材料。

    (2)修改学生基本信息。如因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无法体现的须提供派出所证明)、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数据列表。

    资格审查后,如需修改学生的培养方式、专业、是否师范生项目信息,请提供相关材料交我中心统一进行修改。其他项目信息请各高校自行在院校端中“学生数据管理”菜单下的“数据新增、修改与删除”功能中进行修改。

    (3)退学、开除、死亡等原因需要删除已通过校验的学生信息。请提供这部分学生的数据列表及教务证明材料,由我中心统一处理。


    三、有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的高校,请将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的名单、招生录取名册、定向单位等资料(学校教务和招生部门要盖章确认)报送我中心。


    四、请根据以上要求于2010年1月1日前向我中心提供数据列表(附件一,按不同的修改内容分别制表,各表顺序由学校自行编排,并在表中备注栏注明修改项目及内容,下同)、学生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请清楚注明该生位置并加盖招生部门公印章及就业部门公章,下同)和相关材料(须按数据列表顺序整理)。逾期不报的,我中心将删除这部分资源信息,不再列入就业派遣方案。


    五、相关详细操作请参照附件二说明。开通二级用户或有校外教学点(校区)的高校,请做好对他们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资格审核工作的完成。

    六、我中心将在1月份开通网上报送就业方案和就业信息功能。开通后,学生的基本信息将不能在网上直接修改。各高校如有其他建议或要求,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李国栋;联系电话:020-37628812;传真电话:020-37628812;电子邮箱:foot@gdhed.edu.cn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