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比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1、前往单位应聘 2、参加供需见面会 3、学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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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
(1、用人单位能解决户口 2、不能解决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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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录用函
(师范生:教育局;非师范生: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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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该程序亦可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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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约
(一式三份,把已签订的协议书交回学校以便学校保存,统计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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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主管部门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
(用人单位加具意见、盖章后交,系加意见,再交学校以便制定就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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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主管部门制定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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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 ,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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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向各省市下达就业建议方案作为学生入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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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办理离校清单;证件主要有三种: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粮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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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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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给予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