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有关问题的
关于200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
签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学生部(处)、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200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让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广东省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6月10日为各高校从网上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时间,从6月11日起至6月20日止暂时停止网上报批就业方案工作。各高校必须在6月10日前把本校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批完毕并校验清楚,我中心将依据各高校在网上报批的信息编写就业方案、打印报到证和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条形码。
二、从6月21日起至6月30日止为各高校补报毕业生就业信息时间和领取报到证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各高校可以在此期间继续在网上报批毕业生就业信息。我中心将根据各高校补报的信息补打印报到证和编写就业方案,这批毕业生的报到证7月初领取。
三、从7月1日起停止编写毕业生就业方案。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作调整改派,各高校如果确实需要调整毕业生就业信息的,请用报调整计划的形式从网上报批。调整时间从2006年7月开始到2007年6月(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来我中心办理,不受理学生个人来办理)。
四、初次就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9月1日。总体就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我中心将根据在高校上报的就业信息,经核查后向社会分专业公布就业率。各高校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填写清楚有关毕业生就业信息。
五、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学校要在6月10日前把信息报送到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
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的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我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外籍生源、未获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六、各高校要在10月1日前将本校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我中心。
附件:200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领取时间表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