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督导”
我所理解的“督导”
陈烈强
一、历史上的治校督导与新中国的国家督导制度发展
据记载我国的督导制度始于汉代,那时称督学,其职责为“助祭酒、督课业、查勤情、纠过失”,官位为正七品。到了清朝光绪年间,我国已完成中央、省、县三级督导体系至今。民国时期更有民族精英、国家栋梁黄兴、蔡和森等名督。
国外督导设置颇有新意,例如英国设立皇家督学,法国设国家总督学,美国由学监聘校长。
在中外建立和治理学校的历史上,督导设置己成为惯例。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督学、学校设置校监、督导。准确说,中国国家督导机构是国务院的专设督学部门。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督导制度经历了三个主要历史阶段:
⑴1949-1965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教育部视导司,规定其主要任务:检查各大行政区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的教育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这一时期内,中等教育学校普遍设置教导主任、高等教育学校普遍设置教务长,以监督国家教育方针、学校办学意志和行为的实现。当时大学的“三长制”是学校治理的三大支柱。
⑵1966-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颠复性破坏,中国的教育全面崩毁,更无从谈起“督导”。
⑶1979-1999在邓小平同志于1977年提出恢复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督导制度的设想之后,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视导室更名为国家教委督导司。
1999年8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1999〕6号),提出争取经过几年的努力,从中央到地方初步形成教育督导的法规体系和依法督导的工作程序。
国家与地方的督导制度恢复建立以来,着重对《义务教育法》、“两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民办教育开展督导与检查。
目前,全国共有专(兼)职教育督导46245人、其中专职督导19984人。
国务院督学部有可能在未来诞生。
二、当代高等教育学校督导设置及其工作使命
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学校普遍自主设置督导机构。目前主要设立教学督导机制与队伍。从根本与全面的意义上说,高校的教学督导的任务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教育与教学督导与评估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对学校及其各级教育与教育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育人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评估,向学校提出办学过程的办学举措、办学条件建设和改善教育教学状况等方面建议,以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
⑵ 高等教育督导的三个层次及其各自工作目标
初级或基本层次:以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主要工作任务实行监督与检查,实现教育方针与专业人材培养基本规格为目的。
中级层次: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对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及建设、专业教学计划和办学条件建设等开展研究并向学校提出建议,以实现优质教育教学目标为目的。
高级层次:在实现优质教育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对办学宗旨、办学特色和重大办学成果形成等开展研究并向学校提出建议,以实现办高水平大学目标为目的。
三、学校教学督导面临的若干基本问题
当前,大多数高校,尤其是一大批真正意义上的立校历史不长的高校,其督导地位仍未从根本意义上确立,其工作任务仍属于初级层次,大多数属着眼于日常教学秩序的例行检查。这也是国家对这些学校实行“评估”的缘由。
这类高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成效取决于:
⑴ 教学督导专门设置及其人员的专业程度
能否办好一所合格的高校,督导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学校必须独立设置督导机构并选聘那些至少接受过完整本科教育、并具有较丰富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四十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督导。
⑵ 教学督导的督导行为目的性
督导工作的目的在于强化学校的办学意志,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人材培养质量。因此,督导工作应以“督”与“导”两者相结合,特别需要在“导”方面下功夫,例如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开展教研活动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者和实践者的内在素质与行为能力,是提高督导水平、发挥督导效力的重要元素。
⑶ 督导与被督导的关系处理
督导与被督导之间有某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主要是同事、研究合作者的关系。除了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外,督导要耐心与被督导者共同研究分析产生违规行为的原因和克服错误、改善工作的办法。有教育或教学违规行为,甚至因此而受处罚或处分的人未必不能成为好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从这意义说,专(兼)职督导是学校治理中的工作设置,而全员督导是实现督导目的所需要的工作氛围。
⑷ 督导工作者素质特征
做好督导绝非轻松的事,凡事要以理服人。督导的对象是教育教学实体和拥有较好教育基础的人,如果督导对国家的教育意志体会不深、对学校的治理制度了解不深或对学校管理政策诠释能力不强、自身人格力量不强或群众中威望(信)不高、那么要做好督导工作将是困难的。因此,督导工作者除了勤于工作之外,刻苦钻研政府的教育法规、工作文件和的包括督导类条例在内的学校文件是十分重要的。
四、教学督导开展工作的思路要点
⑴督导角色定位
督导工作者要摆脱单纯的纠察,考官、裁判的角色,应成为被督导者的良师、益友和智囊团。“督”的任务主要是发现问题,找出差距,防患未然;“导”的任务主要是解决问题,引向正确。督导工和要与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密切配合,形成“督教、督学、督管”一体化督导体系。
⑵督导方式选择
探讨式评议,座谈会式交流是督导工作的好形式,建设现代技术的督导网络是实现高效督导的重要途径;督导简报是督导工作的好园地;案例分析与讨论是督导工作的重要环节。